
最近关于养老金调整的讨论热度一直很高。3月12日,“十五五”规划正式通过,未来五年的调整方向终于落地。规划里明确提出,在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时,要“向待遇偏低群体倾斜”。这句话一出,很多人就开始琢磨了:既然要向低的倾斜,那跟养老金水平挂钩的调整,是不是该取消了?
毕竟现在的调整办法里,有一项叫“挂钩调整”,就是跟你的工龄和原来的养老金水平挂钩。工龄越长、原来的养老金越高,这一部分涨得就越多。有人觉得,这不就是“富者愈富”吗?既然要让低的多涨,干脆把挂钩取消掉,大家都涨一样的钱,不就公平了?
这个想法听起来感觉好,但实际操作起来,远没有那么简单。今天咱们就从四个维度,把这个问题仔细分析:跟养老金挂钩的调整,到底会不会取消?
先简单说一下现在的养老金调整办法。目前采用的是“三结合”模式,也就是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、倾斜调整。定额调整是所有人涨同样的钱,不管之前缴多少、工龄多长,大家都一样,体现的是普惠和公平。挂钩调整是和本人的缴费年限、养老金水平挂钩,缴的时间越长、原来的养老金越高,这一部分涨得就越多,体现的是激励。倾斜调整是对高龄、艰苦边远地区等特殊群体额外照顾,体现的是关怀。
这三个板块各有各的作用,共同构成了一套完整的调整机制。现在有人提出要取消的,就是中间那个“挂钩调整”。
那么,到底能不能取消?咱们一条一条分析。

第一:取消挂钩调整,看似公平了,实则可能制造新的不公平
养老金不是福利救济,不是慈善募捐,而是一种权利义务对等的制度安排。你在职的时候缴得多、缴得久,对社保基金的贡献就大,退休后适当多领一点、调整的时候适当多涨一点,这是合情合理的,也是制度公平性的体现。
如果取消挂钩调整,不管之前缴了15年还是40年,不管原来的养老金是2000还是8000,调整的时候都涨一样的钱,那会出现什么情况?缴了40年的人会怎么想?他们会觉得,自己这些年多缴的钱、多熬的年限,到头来在调整的时候一点体现都没有,那当初何必多缴?这种被“平均”的感觉,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。
有人说,那可以让定额调整的金额高一点,大家都多涨。问题是,定额调整的钱从哪里来?社保基金不是无底洞,每一分钱都有来源。如果取消挂钩,相当于把原本用于激励的那部分钱,全部挪到定额里大家平分。表面上看是“公平”了,实际上是对长期缴费者贡献的一种稀释。这种“削峰填谷”式的调整,看似让低的多涨了,实则是让高的少涨了,而高的少涨的那部分,恰恰是他们当年多缴换来的。
所以,取消挂钩调整,并不是在创造公平,而是在用一种新的不公平替代旧的不公平。
第二:取消挂钩调整,会直接打击参保缴费的积极性
这一点可能是最要命的。咱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,如果你是正在缴费的年轻人,看到现在的政策调整,你会怎么想?
假如今天宣布取消挂钩调整,以后退休了不管缴多缴少都涨一样的钱,那你还会愿意多缴费、长缴费吗?大概率不会。你可能会算一笔账:反正缴多缴少一个样,调整的时候都一样涨,那我何必多缴?按最低标准缴够15年就行了呗。
如果大家都这么想、这么做,社保基金的“源头活水”就会慢慢枯竭。没有人愿意多缴费,没有人愿意长缴费,基金的收入就会减少。收入减少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支付能力下降。到那个时候,别说给退休人员涨养老金了,能不能按时足额发出去都是问题。
有人可能会说,我缴费是为了退休后每月领钱,不是为了调整的时候多涨。这话没错,但调整预期本身就是缴费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。如果调整机制完全和缴费贡献脱钩,等于告诉参保人:你多缴的那部分,在未来的调整中是没有回报的。这种预期一旦形成,必然会抑制缴费意愿。
而缴费意愿下降,最终受害的是整个制度的可持续性,是所有参保人的共同利益。包括现在呼吁取消挂钩的人,等到他们自己退休的时候,会发现账户里的钱比别人少得多,那时候再后悔就来不及了。
第三:取消挂钩调整,会给社保基金运行带来压力
这一点和上面是连着的。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,职工养老有统筹账户。你在职时缴费,一部分进个人账户,一部分进统筹账户。进统筹账户的那部分,是用来给当期退休人员发养老金的,也就是现收现付。
如果你缴费标准高,划入统筹账户的钱就多,对社保基金的贡献就大。如果你缴费标准低,贡献就小。这个逻辑很直接。
现在的问题是,如果取消挂钩调整,等于在退休后的调整环节,完全抹平了这种贡献差异。无论你当年往统筹账户里贡献了多少,调整的时候都一样。那就会出现一个逆向选择:既然多缴在调整时没有回报,那为什么不按最低标准缴?反正退休后每月领的养老金够花就行,调整的时候也不吃亏。
一旦大量参保人选择低标准缴费,统筹账户的收入就会大幅减少。而支出端,退休人员还在不断增加,人口老龄化还在加速,基金的收支平衡压力就会急剧加大。为了维持支付能力,可能不得不采取其他措施,比如提高缴费比例、延迟退休年龄、甚至降低调整幅度。这些措施的最终承担者,还是所有的参保人员。
所以,保留挂钩调整,不仅仅是为了让工龄长的人多涨一点,更是为了整个制度的长期健康运行。这是一个事关所有人的大逻辑,不是简单的“谁多谁少”的问题。

第四:政策定调是“优化结构”,不是“推倒重来”
回过头来看“十五五”规划的原文。规划里确实说了“向待遇偏低群体倾斜”,但从来没有说过要取消挂钩调整。倾斜和取消是两码事,不能混为一谈。
什么叫倾斜?是在保持现有框架的基础上,对参数进行优化调整。比如适当提高定额调整的比重,让低收入群体在绝对数额上多涨一点;适当降低挂钩调整的比例,让高收入群体涨得慢一点;适当加大对高龄、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力度,让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更多支持。
这就是“优化结构”的思路,不是“推倒重来”。定额、挂钩、倾斜三个板块依然都在,只是各自的分量有所调整。从去年的实践来看,这个趋势已经很明显了。
比如江苏,2025年的养老金挂钩比例从0.4%降到了0.2%,直接砍了一半。工龄单价也从原来的阶梯式单价统一降到了1元左右。一个40年工龄的人,工龄挂钩部分从73.5元降到了37.5元,而工龄15年的人,从25.5元降到了15元左右。虽然都降了,但工龄长的人降得更多,这就是在向低收入倾斜。
再比如北京,挂钩比例从0.2%降到了0.15%,同样是往下走。这些调整都是在保留挂钩调整的前提下进行的参数微调,而不是直接取消。
可以预见,未来五年的调整思路会是:挂钩调整继续保留,但比重可能逐步降低;定额调整的比重可能适当提高;高龄倾斜等政策继续完善。这样既保留了激励,又兼顾了公平,既让低的多涨一点,又不至于打击缴费积极性。
综合以上四点,可以得出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:跟养老金挂钩的调整,不会取消。
理由很简单:取消挂钩,表面上是公平,实际上是制造新的不公平;取消挂钩,会直接打击参保缴费的积极性,影响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;取消挂钩,会给基金运行带来压力,最终损害所有人的利益;政策定调是优化结构,不是推倒重来,挂钩调整作为“三结合”的重要一环,会继续保留。

当然,保留不等于一成不变。未来五年,随着“向低收入倾斜”的政策导向逐步落地,挂钩调整的比重可能会继续降低,定额调整的比重可能会适当提高,高龄倾斜等政策会更加完善。这样既能体现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,又能保住制度的激励功能,让长缴费、多缴费的人依然有获得感,让正在缴费的年轻人依然有积极性。
对于广大退休人员来说配资台,可以放心的是:工龄长的不会吃亏,但工龄短的也不会被落下。该有的激励会有,该有的关怀也会有,大家一起等每年的具体方案就行。方向已经明确,预期已经稳定,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。
泓阈资本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